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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請辭司法院長獲准的大法官賴英照今天指出,司法官考試明年起將加考法律倫理,透過學校課程及考試強化法官重視法律倫理,相信有助逐步提升法官操守。

賴英照下午應邀在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出席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主辦的「南方領袖教育學院」第 3場次講座,他以「企業社會責任的法制前瞻」為題演講,做上述表示。

賴英照指出,台灣法制根基其實很不錯,雖然有人做了不該做的事,但各方面大家一起努力,相信將可改善。

法官涉貪、司法亂象成為座談與會者的提問焦點,監察院長王建(火宣)上午出席第 2場次回答聽眾提問也希望,能有1 位有魄力者接任司法院長的遺缺,勇於砍掉腐敗法官,司法才有改革契機。

他說,監察院已有共識,將對司法監察「多伸進一點」,但會謹慎,以免違反憲法五權分立制度。

新聞來源:自由電子報

 

熱門話題-加考法學倫理 不能挽救操守

  • 2010-08-16
  • 中國時報
  • 【石凡/北市(公務員)】

     這個月十四日到十六日司法官考試與廿七日到廿九日律師考試,都是法律人的大日子,而這也是舊制律師司法官考試的最後一次。從民國一百年開始,律師司法官考試將有翻天覆地的大變化。成效如何,尚待觀察。

     司法院前院長所言,司法官考試明年起將加考法律倫理,透過學校課程及考試強化法官重視法律倫理,相信有助逐步提升法官操守的制度,則是模仿美國律師考試,將法學倫理納入第一試的選擇題考科的措舉,成為提升法律人操守與道德感的萬靈丹。只是徒然讓人感嘆,無怪乎台灣的司法威信淪落於此。原來是久病沈痾,整個教學與選才制度才是問題的根源。同時也再次凸顯考試領導教學與功利主義的思想。法學倫理可以用考的嗎?國家考試真的可以篩選出有道德、有操守的法律人嗎?法學倫理應當是身教重於言教,實踐重於理論,列為考試科目,只是幫補習班增加業績,讓考生磨練考試技巧而已。

     國家考試的目的,應該是測試考生是否具備法律邏輯思維,而不再要求學生背誦獨門見解,社會科學沒有標準答案,但是法律思維卻有其邏輯性與完整的體系架構。我們到底想要培養出只知道爭點、知道學說實務見解的鸚鵡,還是一個有獨立思考能力的法律人,這才是應該被認真看待的事情。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熱門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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