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8-13
  • 中國時報
  • 【林騰鷂】

     司法災難何時了?這是一般大眾對近月來連續爆發司法弊案的普遍擔心,也是愧為法律教學工作者的深層憂慮。

     由於司法考試驅動法律教學的情況日益嚴重,已有「一試定榮辱」的現象,法律系的學生已被謔稱為不是人。因為,考不上司法官的,就像一條狗,垂頭喪氣,而有幸考上司法官的,就自認為自己是神,趾高氣揚的,不知人世間俗世義理。

     就在這種氛圍下,大學法律系的核心學分與三十年前的法律系課程,已因考試而有重大不同。若干過去法律系列為必修或必選的社會學、經濟學、政治學、心理學、教育學、理則學、倫理學等人文社會科學等課程,日益漸少或成為冷門選修課程,而與考試相關的課程學分則日益加重。

     學生在大學中也多放棄選修第二外國語課程,也從而不能汲引外國法學的文化涵養。大學中普遍充滿著功利思想,對人格修養與周遭事物,則採莫不關懷的態度。更有甚者,大三、大四就以法律補習班為家,要的就只是考上司法官,以獲有終身保障的金飯碗。至於能不能成為好的司法官或考上司法官後的理想志業是什麼,也都置之腦後了。

     又因為司法官之考試題目多為申論題,近年來雖已多出實例題,以測試應考生的法律適用能力。但因考試院只提供基本的法律條文,而非讓應考生使用完整的法學資訊,以致學生花在背誦記憶法條、判例的時間,仍是非常的多,而考試委員的出題範圍也因此受到相當的侷限,較難出具深遠論斷的考題。

     在這種考試情境下,選拔出來的司法官顯然無法「四通八達」,就是無法「通法、通天、通地、通人」,就是無法「達禮、達義、達廉、達恥、達道、達德、達仁、達慈」。而作出來的判決,就難免不會產生「法條鸚鵡的獨白」現象,而有「初學駕車,不會看後視鏡,所以無罪」,「總統府副秘書長無直接指揮司法職權,只可成立詐欺罪」之荒謬判決,而遠遠偏離社會一般生活經驗法則。

     為了使法庭不會充斥著缺乏法律正義靈魂的法條鸚鵡,不斷的製造司法災難,司法官考試與法學教育,必須要有徹底的大改造。首先,應可採取美式的律師考選、養成制度,並由經驗豐富、素行優良的律師群中,來選拔法官,以消除我國歷來一試定終身的法官考選弊害,避免沒有生活閱歷及操守不良之法律人擁有判人生死,剝奪人民自由、名譽與財產之審判權力。

     其次,在法學教育方面,應可採行美式法學院與日本新世紀所採行法科大學院之制度。大學本科不再設置法律學系,而是大學本科任何科系的學生,均可申請或來參加法學院或法科大學院的入學甄試,而唯有法學院或法科大學院畢業的學生,才能參加律師或司法官考試。如此一來,未來成為律師或司法官的人員,基本上除了會有大學本科四年的哲學、人文、經濟、財會、生物、醫療、工程……等學養以外,又有法學院或法科大學院至少二學年的法律理論與實務操作能力。

     傳統訓練與選拔的司法官,已無法處理新世紀經濟社會大變異的爭議問題,此從中科開發與環保爭議的行政裁判中可以明顯看出。因此,今日,我們要的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慢郎中式的司法改革,而是對司法血質、司法體魄的全面大改造!(作者為東海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th_hiyaase.gif 教授是我大學時的行政法老師,很風趣的一位教授,不喜歡同學穿涼鞋去上課,常說接近聖人的第一步就是穿襪子。

老師寫這篇文章的背景在目前接連爆發高院法官弊案,以前常聽聞有錢判生無錢判死,但新聞媒體上不常見相關的新聞

總以為那些言論僅止於部分人的看法..直到最近揭發一連串的法官收賄弊案..才知道皇后的貞操,早已如同國王的新衣一般赤裸的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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